发表时间: 2020-06-24 09:34:56
作者: 石家庄市企业联合会、石家庄市企业家协会
浏览:
2001年8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正式建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三方组成。三方会议遵循的工作原则有四条:1、合法、公正、及时原则;2、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3、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4、平等协商原则。会议规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每次例会在三方机关或其他地点召开。议题分别由三方提出。
2002年11月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联合在南京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对全国三方机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尉建行同志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巩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需坚持三方平等协商机制原则。吴邦国做了书面发言,指出建立政府、工会、企业组织三方协商机制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种有效形式。各地要把依法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南京会议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并逐步向市、县地区延伸。2003年、2005和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联联合先后在珠海、福州和北京召开了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使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