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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