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1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我会,为我会颁发“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只有接地气的法律,实践中才能行得通、真正管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将听取意见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将公众参与直接引入立法过程,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人民群众可以把自己的诉求直接反映到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能够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最终以一定形式经过法定程序体现在制度设计中,这有利于立法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志,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大大避免由于关门立法可能产生的恣意专横和立法偏私的现象,更好体现立法的公正、权威、民主与科学。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作研究吸纳的参考,有益的建议将在法律中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