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9-04 17:30:43
作者: 石家庄市企业联合会、石家庄市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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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
的通知
各企业、县(市、区)企业家协会:
2022年我会向社会发布了两批《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企业,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优势工业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会决定继续开展第三批《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依法纳税、合法合规经营和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企业(申报软件产品须有软件产品著作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企业近二年内未受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部门关于违反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或受到市级(不含市级)以下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已履行完毕,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未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的失信责任主体。
(二)申报企业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效期内)之一:
1.获得工信部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等称号之一的产品;
2.荣获国家部委、全国性社会团体、省、市政府授予的综合类示范、试点、标杆等荣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3.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市产品质量奖、市知名商标的产品、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级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应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申报产品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商标。
(五)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书。
(六)企业经委托将使用其上级控股母公司(须为制造业企业)或其控股子公司(须为制造业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获奖产品予以申报。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企业简介》(附件1);
(二)填写《工业名优产品申报表》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申报表》(附件2、附件3);
(三)关于报送资料真实性的声明(附件4);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获奖证明、企业荣誉称号或企业所属类型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八)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九)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未受市级(不含市级)以下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9月10日之前,登录“石家庄市企业家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点击下载申报表,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盖章后,纸质版1份寄至我会办公室(桥西区中山东路176号新京大厦3楼311室),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sjzsqylhh@163.com,石家庄市企业联合会首拼)。
联系人:韩力超 15512150730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围《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企业的规模进行复核,经复核达不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企业条件的企业将从《石家庄名优产品目录》中清退。
(三)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入围《目录》的企业,一经查实即予撤销,同时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四)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市场准入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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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企业简介/DownLoad/126870.html?urlStatus=1&a=download
附件2.工业名优产品申报表/DownLoad/126871.html?urlStatus=1&a=download
附件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申报表/DownLoad/126872.html?urlStatus=1&a=download
附件4.关于报送资料真实性的声明/DownLoad/126873.html?urlStatus=1&a=download